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培育轴承产业创新发展、绿色发展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,结合我县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以建设新时代创新型轴承产业集群为主攻方向,围绕“三创四建”活动,聚焦提升创新能力、建设创新平台、壮大企业创新主体、优化创新环境,着力推动轴承产业创新发展、绿色发展、高质量发展,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、美丽临西提供强大科技支撑。
二、主要举措
(一)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,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
1.打造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。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支持新产品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对研发经费支出超过50(含)万元且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%(含)以上的规上企业,按照研发经费支出5%的标准给予奖励,Z高不超过20万元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,对列入省、市重点工业技改项目计划,且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,经有关部门审验和资产评估后,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不超过6%的奖励,Z高不超过300万元。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、资源整合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实现强强联合,聚合创新资源,发展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,对县内企业首次注册成立集团的,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。
2.加快发展轴承高新技术企业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地,调动企业申报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。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,每年组织小规模培训2次以上,参训企业20家以上。建设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轴承高新技术企业,领跑我县轴承行业创新发展。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、精细化、全程化,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,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省、市、县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10万元奖励。
3.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。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,通过分类指导、梯次培育、差异扶持、扩量提质,精准帮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,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。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,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,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%税前加计扣除政策。
4.加快培育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。引导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,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、3万元奖励。引导企业实施“工业强基工程”项目,对首次获国家级、省级“工业强基工程”项目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5.支持企业“上云”发展。引导企业加快“上云”发展步伐,对经过省工信厅评定的给予资金补贴“上云”企业,在获得省厅补贴资金的基础上,按省补贴资金的10%给予补贴。上云类别包括:基础设施上云、平台系统上云、业务应用上云、设备产品上云、制造能力(资源)上云,部署方式采用公有云、私有云或混合云、专属云。
(二)完善科技人才引育机制,强化高质量发展智力支撑
1.加强人才交流合作。积极组织县内企业参加科博会、高交会等大型活动,推进技术交易,大力吸引我县轴承产业发展急需的战略规划、资本运作、科技管理、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来临创新创业。
2.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。坚持直接引才和柔性引才相结合,围绕轴承产业发展需求,加强与燕山大学、洛阳轴承研究所等高校、科研院所沟通联系,加快建立“高校社会实践基地”,畅通高校、科研院所与地方人才及项目合作渠道,共建科技信息资源共享、产学研合作平台,引导科研成果转化,解决特色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,推动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。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县转化落地的,在职称评定、项目申请、税收、土地、奖励荣誉、子女教育、医疗保障等方面,与我县人才享受同等待遇。
3.加强科技人才载体建设。继续加强与燕山大学等高校战略合作,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,采取“高校院所+行业+企业”共建模式,推进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,新建一批工程实验室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。
(三)做大做强创新载体,构建高质量发展平台支撑体系
1.支持争创国家、省级创新平台。支持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、燕山大学、河北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合作,加快推动企业技术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(工程技术研究中心)、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、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的建设。对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性补助,对晋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性补助。
2.培育发展研发机构。围绕轴承产业创新发展,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力度,建立企业研发机构,对通过A级、B级、C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3万元奖励。
3.支持发展轴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。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。依托河北省轴承产业技术研究院,立足产业制高点、聚集轴承产业“核心技术”和“关键技术”难题,为河北省轴承企业的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;为河北省轴承产业发展方向做出研判,核心技术做出探索;为各高校在轴承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营造环境和寻找市场;为河北省轴承及相关企业与高校的互通搭建平台;为河北省轴承及相关企业创新提供人才储备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轴承产业做大做强的补充意见
临政发〔2019]3号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工业园区,县政府各部门:
根据《河北省县城特色产业振兴工作方案》要求,到2020年我县轴承产业营业收入要达到比2018年翻一番。为实现这一目标,支持轴承产业做大做强,制定意见如下:
一、支持组建企业集团
对县内轴承企业注册成立轴承集团的,一次性给子10万元奖励;注册成立的家轴承集团,一次性给于20万元的奖励。
二、支持企业上市
对在沪、深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轴承企业,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
三、培树龙头企业
每年根据企业纳税和销售收入数据(均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,其中当年纳税占60%比例,当年销售收入占40%比例),评出前十名,授予“临西县十强轴承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四、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
(一)县委、县政府以前出台的支持轴承产业各项奖励(补贴)政策,当年度被授子“临西县十强轴承企业”荣誉称号的,奖励(补贴)在原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50%。
(二)支持企业参加展销会,对参加展会并布展的企业,除省市补贴外,租赁20㎡以下展位的,县财政再给予剩余展位租赁费用10%的资金补贴;租赁21㎡-50㎡展位的,县财政再给予剩余展位租赁费用30%的资金补贴;租赁51㎡以上展位的,县财政再给予剩余展位租赁费用50%的资金补贴。
五、以上奖励(补贴)由县财政列支,对同一企业获得不同奖励(补贴)的,不是同一项的均支持,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(不含县以上财政部门支持的资金)。
六、已出台的鼓励轴承产业发展政策继续有效,如有与本文不符的奖励(补贴)标准,以本意见为准。
七、本意见适用于2019年-2022年,由工信部门负责解释。
(来源:邢台市招商服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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